根据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1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内政教督办函〔2021〕54号)要求,开展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。
调查时间:202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。
调查对象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
填答方式:扫描“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问卷调查系统”二维码,选择各自身份,参与问卷调查。填答人提交问卷后,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,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、问卷填答内容保密。
(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问卷调查系统二维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