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 -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(主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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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彦淖尔市教育局

教育部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当前位置:意见征集 来源: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:2021-04-06 05:12 点击数:360

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,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,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研究形成了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  1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(邮编:100816)。来信请注明“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  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fzb@moe.edu.cn。 

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。

  附件: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.doc

教育部

2021年4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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