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-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(主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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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彦淖尔市教育局

教育部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当前位置:意见征集 来源: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:2020-09-08 03:12 点击数:381

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,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健全学前教育法律制度,根据宪法、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,我部研究形成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  1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(邮编:100816)。

  来信请注明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  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fzb@moe.edu.cn。

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7日。

  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(征求意见稿).docx

教育部

2020年9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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