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遴选全区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案例的通知》(内教职成函〔2024〕79号)的相关要求,经学校自主申报并层层推荐评选,拟推荐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“崔虹名班主任工作室”、巴彦淖尔市第一职业学校“王瑞萍名班主任工作室”、五原县高级职业中学“张翻成名班主任工作室”、乌拉特前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“郭霞名班主任工作室”4个案例申报自治区职业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,以及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我们将严格遵守规则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,及时反馈核实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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